在大陆不管用。任何进入大陆地区的期刊,报纸,图书,必须依法取得出版批准号后,才可以出版发行。
目前网络上很多的香港或者新加坡等地方的期刊号或者图书书号都是没用的。不能在大陆发行出版,那种号要了又有什么用?
通常那些地区的号很便宜,一般成本只需要二三百元。市面上一般卖二三千元。
目前很多不法分子在香港注册杂志社,出版社,发行一些不能在大陆出版发行的期刊图书,却在大陆招作者收费用。这本身就具有很大的非法性。
在香港的杂志社或者出版社,其实就是普通公司。
在大陆的公司注册具有严格的规范制度。一般规模小的公司不能随便叫名字,比如起个中国XXX有限公司。这种一般有严格限制。甚至XX省XX有限公司这种也有一定注册资本和规模要求。
但是在香港,公司的名字是可以随便叫的。可以叫中国科技出版社有限公司。而这可能只是花不到2000元注册费起的公司,甚至几百元(具体百度搜索下“香港公司注册”)。网上很多代办香港公司的,费用都是2000元。名称可以随便叫。
所以很多的国内非法协会,也很多是在香港注册的。很多都是跟国内一些正规的出版社或者协会打的擦边球。
理论上这些出版社也好,杂志社也好,协会也好,要在大陆开展业务,必须在大陆重新注册企业组织名称。并且不得以香港名称混淆来开展业务。
对于发表论文的作者,国内的期刊,必须有CN刊号。全世界所有的期刊都有ISSN。但是CN,却是职称评审认可期刊的唯一标识。没有CN刊号的期刊都是不认可的。
对于图书。如果图书不在大陆发行和出版,出版又有什么意义?如果觉得正常书号太贵,自己又想只是出版做个纪念或者著作权确立,也可以选择电子书号出版。费用要低很多。 |